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标准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4-13 10:52

 

2019年深圳市讲讲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当时,为了建立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国务院于1991年只是授权原国家科委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直到1996年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扩展到国家高新区外。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科技大会之后,依据新的形势要求,再次修订了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何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具有的知识产权质量以及数量进行考察确定。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近期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六项以上,才有也许达标。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准 ——需满足五个小项要求,才有也许达标。

  4、成长性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且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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