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新企业认定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包括哪些?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4-12 10:30

高新企业认定中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包括哪些?

高新企业认定中,如何界定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哪些收入算作高新技术商品(服务)的?

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企业历经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附和《重点领域》要求 的商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高新企业认定

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历经技术贸易、技术转 让所获取的收入;

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取的 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 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 型的服务所获取的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 中间试验及新商品开发所获取的收入。

高新技术商品认定条件:

(1)属于国家和省颁布的《高新技术商品目录》的商品。

(2)商品的技术水准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准以上。

(3)商品生产技术是成熟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技术成熟:已历经鉴定的;具有专利或

软著/集成电路权的;经法定部门检测合格的;已得到用户认可的;有正式技术引进合同的)。

(4)商品生产原料及技术装备有保障,已投入或近期内能投入批量生产。

(5)商品市场广阔,经济效益显眼。

(6)肯定历经法定部门批准方可生产的商品,须获取法定部门的正式批准。

高新技术商品认定

——汤小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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