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09-24 11:26

1、广州:提交高企申请并获取受理的企业,每家补贴20万元,历经高企认定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肯定比例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资助。

2、深圳:南山区10万、福田区首次认定20万、龙华区认定20万、龙岗区首次认定20万、重新认定10万、宝安区10万、罗湖区30万、坪山区首次认定30万,重新认定20万、大鹏新区20万或者10万、光明新区最多30万、盐田首次认定30万,重新认定5万。

3、珠海:对历经认定的高企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企业每认定1件省高新技术商品给予1000元补助;获取市级创新基金立项扶持的高企,在原有资助额度上增加5万元。

4、东莞:对首次历经认定的高企予以30万元资助,对重新认定的高企予以10万元资助,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企业予以5万元资助。

5、佛山:对当年历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商品给予补助1000元。

6、中山:新认定高企每家补助1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补助5万元;历经省高新技术商品认定的,每个商品资助1000元。

7、惠州: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企业资助5万元。

8、江门:对历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市(区)财政按1:1比例各分担5万元。

9、茂名: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8万元,首次认定10万元,首次被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企20万元,区内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5万元。

10、清远:企业历经受理3万元,历经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7万。

11、阳江: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

12、潮州:对首次申报历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过去三年没有高企资格),给予补助20万元;已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历经复审或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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